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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怪!!那才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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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分類:下載a片 |
2009-11-08 23:46:43 |
在我以前的文章裡提到過,要台灣法律給你公 |
平正義不如去拜拜.說這句話是因為我不尊重法律,法律SEX在我的認知,只是一種規則,不是真理.對於規則只要遵守,不SEX需要尊重,更要對不合理規則提出挑戰.
媒體報導:SEX扁家弊案日前一審宣判,判決書把特別費及國務機要費做區SEX隔,國民黨將重提「政府機關首長副首長特別費支給及處理SEX條例草案」,把特別費除罪化;至於當初堅持將兩筆費用綁在一SEX起修法的民進黨,態度鬆動,二百零五位因特別費被告或起訴SEX的政務官可能因此解套。
這則新聞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,SEX太多人的特別費有問題,只要修個法就可以除罪,這就是法律SEX日前一審宣判,判決書把特別費及國務機要費做區隔,國民黨將重提「政府機關首長副首長特別費支給及處理條例草案」,把特別費除罪化;至於當初堅持將兩筆費用綁在一起修法的民進黨,態度鬆動,二百零五位因特別費被告或起訴的政務官可能因此解套。
這則新聞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,太多人的特別費有問題,只要修個法就可以除罪,這就是法律,可變、能變,法律值得你尊重嗎?要尊重法律,不如去尊重哥白尼的『日心說』,至少地球繞太陽公轉是不變的真理.
我們也曾看過,因飢餓偷竊食物,因飢餓搶劫錢財,因飢餓搶超商然後自首,希望進監獄吃公家飯的新聞,我們卻沒聽說,為『飢寒起盜心』除罪化.這個現象告訴我們,法律修改是掌握在強勢者手中而非弱勢者手中.所以這種法律有什麼好尊重的呢?
人的生存不是最重要嗎?法律,道德,宗教,人世間的一切價值,對一個死人有意義嗎?人不能生存時,法律,道德,宗教都只是屁.不是嗎?立法院可以為特別費除罪化,卻不能為『飢寒起盜心』除罪化,是什麼道理呢?簡單說,法律只是一種規則,只要是規則的東西,就有作弊的空間.
所以人要挑戰司法,挑戰法律,因為司法不是真理,法律也不是真理.既然不是真理,任何人都可以挑戰它,尤其是挑戰惡法人人有責,因為惡法就是暴政,執行惡法就是暴君.『暴秦亡於法』的道理就在此.這就是為什麼早年為抗議戒嚴法,願意上街頭,到現在抗議集遊法還是願意上街頭的道理.
我們也常聽到『尊重司法判決』,我不以為然,我認為司法判決結論,應該接受挑戰,因為司法,法律不是真理,其判決更不是真理.法官也是人,人做出的判決當然可以挑戰.偏偏有的法官以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,問題是正義的化身怎麼會怕死呢?人終究是人,只要是人都是會生病吧!當然也會生心病!!
所以如果要尊重司法判決,還不如回家尊重『祖公,祖嬤』,沒有『祖公,祖嬤』就沒有你,沒有你的存在,什麼司法,法律對你都是不存在的.
法律只是一個國家社會對日常生活,日常活動,所做的一系列規則,在這規則下每個人進行著社會遊戲,每個國家有其遊戲規則,有相同處,也有相異處.
今日台灣用的遊戲規則,原來是設計給中國用的規則.但卻被拿到台灣用,所以產生怪現象,譬如:外蒙古是我們的領土,什麼蒙藏委員會,本國地理課教材有長江,黃河,什麼戶籍不同的國民,..諸如此類的怪現象,不就像是拿足球規則來打棒球嗎?不怪!!那才怪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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